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有非常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;
(五)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仪表端庄,具备比较好语言表达能力,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心理承担接受的能力和学习能力;
(六)工作细致,有耐心,服务态度亲切,服务意识较强,有责任心,拥有非常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,热爱工作;
4、报名要求:按照《招聘公告》的条件和要求,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、本人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,并填写《报名表》。
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,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。
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:1比例,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,报名人数超出3:1比例时,将按照专业择优的方式推荐人员进入面试。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、专业相关知识等综合能力。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和《准考证》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
根据面试综合情况,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执行。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,可根据面试情况择优推荐递补。
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做,并以出具的体检结论为依据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,其他结论、鉴定一律不予认可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考试招聘资格。
体检合格的,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,并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做考察。
经面试、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。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,取消聘用资格,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。
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上岗培训,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仁怀市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报到;逾期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培训期满考试、考核合格后,由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试用期合同。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由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。试用期内认为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,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提出提前解聘的须按照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办理。
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(劳动)关系的,在与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前,须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》,方能签订劳动合同。
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:试用期间按1800元/月标准计发;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,工资标准参照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统一执行。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。
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,坚持公开报考条件、公开招考程序、公开招考结果“三公开”制度,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。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,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,一律作出不予聘用处理。
本公告由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向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咨询。